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事项概述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具体条款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公告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 |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司审计室承办;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委员会会议的有关事务。 |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司审计室承办;证券投资部负责协调委员会会议的有关事务。 |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计委员会应审阅公司披露的定期财务报告(含季报、中报、年报)并形成书面意见;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六)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七)董事会授权办理的其他事 |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四)提议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提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六)审议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
宜。
宜。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