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合并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47,7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9,9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237,800万元。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主要用于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付款、销售合同履约等日常经营业务或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业务等事项。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各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保函(保函编号:
PEBHAZ502987),约定为子公司Dahua Technology(HK)Limited作为供应商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50万欧元,保证期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本保函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5年7月2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917,903.79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5.48%,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