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002236)_公司公告_大华股份: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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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因为公司业绩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3,837名激励对象所合计持有的20,544,960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294,584,502股减少至3,274,039,542股,注册资本将由3,294,584,502元减少至3,274,039,542元。

(二)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7.72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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