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002229)_公司公告_鸿博股份: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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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8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任职公司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2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2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18人,实际申请办理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0.0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

6、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00.5550万股,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9月13日,授予价格为

3.6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预留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预留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2人,实际申请办理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555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

8、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项。本次共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65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9、2024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152,775股限制性股票。

10、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项,本次共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650,000股。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11、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152,775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由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届满,公司拟将参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含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19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152,77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3%。

(二)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27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61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7,210,517.75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其他说明

因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涉及减少注册资本,且回购注销程序较多,时间周期较长,故若在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如下表: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变动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027,1870.61-2,152,775874,4120.18
高管锁定股24,4120.0024,4120.01
股权激励限售股3,002,7750.61-2,152,775850,0000.1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93,164,30199.39493,164,30199.82
三、股份总数496,191,488100.00-2,152,775494,038,713100

注1、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期间,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股份增发、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登记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股份性质发生变动的,则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中涉及的有限售/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总数等。

注2、本次变动前的股份总数以截止公告披露日中登登记的股本为基础。除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形外,前次仍有尚在办理的回购注销事项。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共计19人,其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52,775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股票数量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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