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3,349,341.3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期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7,805,531.94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数,同时公司人工智能领域拓展经营上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334.93 | -5,444.29 | -7,506.9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13,780.5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28,817.03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12,347.5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0.0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由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截至2024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公司人工智能领域拓展经营上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