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时间: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0-2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参股公司 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材料,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禄科公司”)股权的相关内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转让普禄科公司30%的股权,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控制对外投资风险,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转让普禄科公司的股权。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方华、顾霓鸿、李少弘  2012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