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 2023-071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5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选举廖晓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王凤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黄昌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张翠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石会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张大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刘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袁亚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陈展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2月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决议公告》。上述议案将逐项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57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云虹;
联系电话:0755-26520515;联系传真:0755-26520515;电子邮箱:atczq@atc-a.com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5、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27”,投票简称为“奥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2023年12月21日上午9:
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选举廖晓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王凤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黄昌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张翠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石会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张大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刘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袁亚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陈展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附注:
1、提案1.00-3.00实行累积投票,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直接打
√,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单位: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