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2-04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 年 7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 年 7 月 26 日—2012 年 7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7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5:00 至2012 年 7 月 2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股权登记日:2012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一); (三)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 29 号公司二 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 2012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 2012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 述 议 案 的 相 关 内 容 刊 登 在 2012 年 7 月 11 日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深圳证券 代码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能证 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 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2 年 7 月 25 日(星期三)9:00-11:30、14:00-17:00。 (三)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 29 号公司证券部,信 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5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 年 7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2227 奥特迅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2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议案序号 表决事项 委托价格 1 《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总议案 表示对上述两个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备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于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 1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2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