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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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4-2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特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75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年3月31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50万股,发行价格为14.37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51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7.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539.58万元。利安达信隆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8年4月25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8]第1015号)。该笔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08年4月25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2年3月31日,奥特迅募集资金已使用19239.03万元,有18892.94万元存储于专户未使用。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10月24日,奥特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1年10月25日至2012年4月24日)。 2012年4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2年4月19日发布《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奥特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10月22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奥特迅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奥特迅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华泰联合对奥特迅使用闲置资金1,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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