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霓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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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霓鸿)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4-25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霓鸿)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了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 2011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1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视 委托  应出席 现场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会议类型 频)方式参加 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议次数 次数董事会  6 1 5  0  0 否股东大会 2 1 1  0  0 否 2011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都会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对应由董事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均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加以仔细审阅,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从专业角度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1 年 3 月 2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201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0 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1 年 8 月 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1 年 9 月 29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就《对参股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1 年 10 月 2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本人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1 年 11 月 2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见下表: 发表独  发表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立意见 的时间 的类型  关于公司《201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1  2011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意见 2 关于公司《201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11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3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2011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说明和独立意见 4 关于 201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2011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酬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对 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2011 年 3 月 28 日 同意  报告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2011 年 8 月 5 日 同意  说明和独立意见 7 关于对参股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 2011 年 9 月 29 日 同意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8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11 年 10 月 24 日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1 年 11 月 28 日 同意 三、 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廖晓东先生成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组成成员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成员。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 2011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详实的阅读相关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在 2011 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及时认真学习公司董事会所转发的证监会、深交所和深圳证监局等最新发布的法规、规章制度和通知,并自主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地履行职务。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他时间,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情况、人力资源管理等问题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主动进行现场核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广大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产品情况及研发情况等提出建议并被采纳。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2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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