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2]185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一、 审计报告使用责任二、 审计报告 1-2三、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3-6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7-8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9-10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4 财务报表附注 15-81四、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审 计 报 告 使 用 责 任 大华审字[2012]185 号审计报告仅供委托人及其提交的第三者按本报告书《业务约定书》中所述之审计目的使用。委托人及第三者的不当使用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无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审 计 报 告 大华审字[2012]185号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奥特迅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奥特迅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奥特迅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中国〃北京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1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五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一) 248,514,987.40 280,569,927.3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二) 744,400.00 - 应收账款 (四) 161,328,710.38 161,538,581.80 预付款项 (六) 9,353,930.19 11,823,988.74 应收利息 (三) 3,837,842.93 2,798,235.49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五) 19,830,939.67 15,074,154.16 存货 (七) 119,182,254.01 81,254,057.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 562,793,064.58 553,058,944.59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八) 3,872,935.13 8,559,262.15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九) 13,066,341.17 6,616,382.19 在建工程 (十) 96,037,637.01 50,038,645.3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