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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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9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3、涉案的金额:

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西”)民事起诉状的涉案金额约为12,870万元。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反诉的涉案金额约为25,31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17年4月,双方签订《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奥特迅工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案涉工程”)交由中国华西总承包施工,合同价款暂定为37,230万元(施工图纸包干价为21,723万元,暂估价为15,507万元)。暂估价的工程分别以签订的各补充协议为准执行。其中,于2018年10月23日,双方签订关于外墙幕墙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补充协议,价款为8,865万元;于2019年8月30日,双方签订关于钢结构连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补充协议,价款为640万元;于2019年9月20日,双方签订关于空调安装工程的总承包补充协议,价款为1,590万元,则原合同中暂估价最终以补充协议约定的合同金额为11,095万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以上补充协议统称为总承包合同。按既定合同金额,

截止2022年1月27日奥特迅累计已支付工程款为27,214万元,尚未支付金额为5,604万元。截止诉讼前,因总承包方一直未提供工程竣工及结算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足以支撑工程竣工及结算,涉案工程一直未结算。中国华西认为案涉工程的结算金额约为39,329万元,除了价款总额外,双方还在部分工程方面存在重大分歧。近日,奥特迅收到民事诉讼状,中国华西就尚未没有的支付工程款约12,115万元起诉至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并请求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产生的利息,合计诉讼请求金额约为12,870万元及进行财产保全措施。

奥特迅就此诉讼聘请了诉讼律师,积极应诉并提起反诉。中国华西主张的工程款中约7,897万元没有提供可结算的工程清单或可确认的、真实的工程资料作为依据或付款条件未成就。奥特迅反诉请求主要包括:工程逾期竣工、工程违约行为等承担责任,并对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经济赔偿责任;限期提供工程结算清单及可确认的、真实的工程资料;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二、 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反诉被告):中国华西

被告(反诉原告):奥特迅

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公告前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是劳动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及买卖合同纠纷等事项,累计涉案金额为1,875.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65%,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除本次披露的重大诉讼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案件,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民事反诉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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