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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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10-25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1-045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1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6 人;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现场与通讯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10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 刊 登 于 2011 年 10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1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奥华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减资及名称变更》的议案;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奥华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奥华源”)拟减少注册资本3800万元,减少后北京奥华源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事项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开始办理北京奥华源的减资及名称变更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奥华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名称变更的 公 告 》 刊 登 于 2011 年 10 月 25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秦仁炎董事及王结董事陆续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由原来的 8 人变为 6 人,为保证《公司章程》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对照表》全文刊登于2011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1年10月25日至2012年4月24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1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预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12年度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以内(含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申请单笔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以内(含1亿元);用于:1、向供应商支付银行承兑汇票;2、为客户开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3、借款额度;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廖晓霞女士签署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法律文件;授信有效期为一年。 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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