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 2011-04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到期后以经营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1年10月25日至2012年4月24日)。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方华、顾霓鸿、李少弘2011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