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整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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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整改计划
公告日期:2011-09-3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整改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的具体部署,公司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作为第一负责人,切实开展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 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公司专项工作小组本着实事求是、严格谨慎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从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重点核查事项、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披露五个方面进行了自查,并对照自查表(详见附件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中涉及的问题,认真梳理、剖析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一、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公司不断完善董事会等机构建设、制定了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一)关于组织机构建设: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王方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设立了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审部。 (二)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公司已针对销售及回款、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事项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关于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聘任了专职的内审部经理,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工作,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至少每季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保存工作底稿。 (四)关于重点核查事项: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制定相应的制度,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工作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并按要求处理好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的制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五)关于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公司每两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明确同意意见,且与上一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二、 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 内审部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能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但每季度未以报告的形式正式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二) 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但未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文字性的意见。 (三) 内部审计部门未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季度报告,因此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的会议时,未对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进行审议,也未向董事会报告其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下,发现问题时随时向董事会汇报,并非按要求每个季度汇报一次。三、 公司整改计划、整改期限及整改责任人 针对以上自查表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整改计划,并计划在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总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廖晓霞女士。 (一)内审部从2011年第三季度开始,每个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整改部门:内审部 整改责任人:内审部经理金蕙女士 完成时间:从2011年第三季度开始,持续完成。 (二)内审部除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外,还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书面意见。 整改部门:内审部 整改责任人:内审部经理金蕙女士 完成时间:从2011年第三季度开始,持续完成。 (三)审计委员会从2011年第三季度开始,针对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进行审议,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整改部门:审计委员会、内审部 整改责任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王方华先生、内审部经理金蕙女士 完成时间:从2011年第三季度开始,持续完成。 公司通过有效开展本次内控规则落实自查活动,进一步落实了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完善了公司内控管理工作。公司将以本次内控规则落实自查活动为契机,常抓不懈、进一步强化公司内控工作。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30 日附件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自查期间: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  公司简称 奥特迅  股票代码 内部控制相关情况 是/否/不适 说明(如选择否或不适用,请 用 说明具体原因;如果包含两个 以上事项,如有一项不符,请 选“否”,并加以说明。)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是否由不  是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2、独立董事是否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是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是否为会  是计专业人士。 4、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  是的内部审计部门。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1、公司是否已针对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  是融资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公司是否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是内部审计制度是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1、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三名以上(含三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 是计工作。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是否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 是会任免。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  内部审计部门未向审计委员  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报告内容  会提交 2011 年第二季度报告。包括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审计委员会的督导下,至少每季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  是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5、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是划和报告。 6、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是否 是遵守有关档案管理规定。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行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 否 实时监控,但未并对募集资金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 文字性的意见。 8、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 内部审计部门未向审计委员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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