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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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11-09-30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1-03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材料,经讨论后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深圳市普禄科智能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禄科”)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结算,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王汝钢先生以其持有的对普禄科的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若普禄科未能按《借款协议》的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王汝钢先生愿意承担普禄科履行《借款协议》的连带保证责任。因此,该次资助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为普禄科提供财务资助。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方华、顾霓鸿、李少弘 201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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