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科技”)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4205556,发证日期2021年12月23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系奥特迅科技持有的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奥特迅科技将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即2021年度-2023年度)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可享受国家其他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奥特迅科技2021年企业所得税已按15%税率进行预缴申报,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奥特迅科技及公司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