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号)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208,7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13.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59,699,93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80,448.3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619,491.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1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因此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需要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子公司具体开立账户明细如下: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成都奥特迅新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成都奥特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广州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上海奥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厦门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东莞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
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北京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公司将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