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月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