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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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1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完成且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0,597,400元变更为247,806,170元,公司总股本由220,597,400变更为247,806,170股,因此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总股份数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等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的要求》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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