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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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我们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1、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可以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经营业务。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本次交易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我们同意公司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

三、独立董事关于拟以资产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取得一定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公司拟以资产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我们同意公司拟以资产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独立董事:郭万达、张宏图、李立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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