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1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1年3月28日上午9: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表决采取书面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有效表决票3票。监事会主席李强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10年度报告》的'第九节监事会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前三年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情况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09年 10,857,695.00 24,222,277.30 44.83% 2008年 21,715,390.00 47,582,988.10 45.64% 2007年 0.00 55,479,037.48 0.00% 2、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26,902,648.1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储备基金1,391,784.23元;按净利润5%按提取企业发展基金695,892.11元;按按净利润1%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139,178.4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758,463.43元,减去2009年度对股东分配10,857,695.00元,截至2010年末未分配的利润为111,576,561.83元,本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8,576,9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元现金(含税),个人投资者和基金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0.9元现金。 该项议案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 依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及有关绩效考核制度,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讨论了2010年公司监事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所示: 姓名 职务 2010年度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 (万元) 2009年度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 (万元) 薪酬总额同比增减(%) 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减(%) 备注 李强武 监事会主席 19.04 19.04 - 11.07% 张翠瑛 监事 - - - 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金蕙 监事 12.32 12.10 0.22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