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概述
公司控股孙公司肇庆鼎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迅新能源”)因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上述事项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宜以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肇庆鼎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 住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桂城新城30区观砚大道15号双创园1栋203室
3. 法定代表人:麦炜杰
4.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万元
5. 股权结构: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持股95%;肇庆市鼎湖区鼎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6.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2日
7. 经营范围: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充电设备销售、维修、安装服务;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新能源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网络系统软件开发及销售;停车场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9.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鼎迅新能源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916,262.33元,负债总额为163,240元,净资产为4,753,022.33元;2020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总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022.33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 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具体约定为准
3.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4. 担保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正式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孙公司鼎迅新能源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鼎迅新能源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
鼎迅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间接持有鼎迅新能源95%的股权。鼎迅新能源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但公司向鼎迅新能源委派了执行董事、经理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公司对其经营有实际控制权,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情况。公司对鼎迅新能源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未要求鼎迅新能源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4,500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3,000万元、对控股孙公司的担保不超过1,5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后净资产的5.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