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0-07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奥特迅 | 股票代码 | 00222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云虹 | 郑黎君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 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 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 | ||
电话 | 0755-26520515 | 0755-26520515 | ||
电子信箱 | atczq@atc-a.com | atczq@atc-a.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06,304,336.25 | 114,439,347.77 | -7.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101,108.03 | -6,527,666.12 | -146.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 -22,191,059.29 | -8,576,288.74 | -158.75% |
益的净利润(元)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85,384.18 | 14,347,435.50 | -104.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30 | -0.0296 | -146.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30 | -0.0296 | -146.6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9% | -0.81% | -1.1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82,910,340.28 | 1,279,251,206.01 | 0.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98,018,943.86 | 818,541,900.36 | -2.51%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76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欧华实业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57.57% | 127,003,614 | 0 | 质押 | 3,200,000 | |||
深圳市宁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4% | 6,046,161 | 0 | |||||
深圳市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0% | 5,945,562 | 0 | |||||
深圳市欧立电子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3% | 2,707,970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21% | 2,671,900 | 0 | |||||
深圳市大方正祥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4% | 1,621,538 | 0 | |||||
马智勇 | 境内自然人 | 0.27% | 590,824 | -699,100 | |||||
廖晓东 | 境内自然人 | 0.20% | 440,000 | 0 | |||||
李命山 | 境内自然人 | 0.18% | 401,696 | 240,000 | |||||
程小孟 | 境内自然人 | 0.16% | 357,404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止本报告日,欧华实业的股东为廖晓霞女士,其持有欧华实业100%的股权;盛能投资的股东为廖晓东先生,其持有盛能投资100%的股权;宁泰科技的股东为詹美华女士,其持有宁泰科技100%的股权;欧立电子的股东为肖美珠女士和詹美华女士,分别持有欧立电子80%和20%的股权;大方正祥的股东为詹美华女士和詹松荣先生,分别持有大方正祥90%和10%的股权,上述自然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报告期内,全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加之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复工延迟,各项业务开展受到较大影响,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稳步有序恢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30.43万元,同比减少7.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0.1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46.66%。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重点工作如下:
电力自动化电源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受益于新基建,电力自动化电源业务的签单量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但是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复工延迟,各项业务开展进度放缓,现场安装调试及项目整体进度滞后导致收入确认减少;公司产能在第二季度才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也从一定程度影响了回款,导致公司上半年电源业务的回款情况远低于预期。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惠州太平岭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号机组LOT69常规直流及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电动汽车充电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公司电动汽车充电发展战略,加快在多个重点城市推进基于电动汽车柔性充电堆技术的示范站建设,通过规模化示范运营,全面展示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模式的技术优势和模式优势,体现该模式对车位、配电、补贴等社会公共资源的节省,以及其“安全、高效、兼容”的突出优点,充分发挥这些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像加油站一样“安全、便利、高效、兼容”的充电网络形成,从而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堆技术和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模式在全行业的应用,进而带动公司电动汽车柔性充电堆的研发、制造、销售。构筑良好的电动汽车充电生态,引领电动汽车充电技术的发展。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新能源车辆外出频次减少,直接导致新能源车辆的充电需求减少,报告期内公司电动汽
车充电运营示范站的充电量较上年同期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电能质量治理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西安奥特迅以电能质量产品为基础,依托在电力电子功率变换和控制领域的雄厚研发实力,积极拓展特种电源产品、储能变流器及储能系统等相关领域。研制的500kW电池储能控制系统(PCS)样机完成型式试验;张北柔直输电工程在报告期内正式投运,我司为该工程提供的高压取能电源运行效果良好;高压取能电源成功中标如东柔直工程项目用配套物资采购项目,目前正在生产交付中。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供应链体系的改革力度,从采购部组织架构、供应商评选、采购需求审批、供应商采购管理、物料领用、仓库管理等各环节进行梳理,严控采购质量和采购成本。
报告期内,奥特迅工业园的建设项目仍在持续推进中,公司积极推进各项工程验收及内部装修事宜。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