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运营能力,进一步扩展公司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2、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晓霞女士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与廖晓霞女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公正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预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郭万达、张宏图、李立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