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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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4

我们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深圳市鹏电跃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其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项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的实施。

独立董事:郭万达、黄瑞、张宏图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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