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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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4

我们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通过对廖晓霞女士、王凤仁先生、黄昌礼先生和张翠瑛女士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郭万达先生、张宏图先生和李立女士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上述7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的规定,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提名廖晓霞女士、王凤仁先生、黄昌礼先生和张翠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郭万达先生、张宏图先生和李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郭万达、黄瑞、张宏图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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