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20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文件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资格审查,同意提名袁亚松先生、陈展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须提交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
议。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3日
附件一: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袁亚松先生,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计量学院电磁测量及仪表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南昌市科委职员、深圳江通机电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0年2月起任公司前身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华南片区经理、市场部经理、销售副总,2010年6月至2017年3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袁亚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陈展基先生,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州仲恺农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7月起入职本公司,负责公司资料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陈展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