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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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4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上午10: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七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廖晓霞女士、王凤仁先生、黄昌礼先生、张翠瑛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郭万达先生、张宏图先生、李立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独

立董事黄瑞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黄瑞女士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董事会候选人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本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将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3月30日(周一)下午14:50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7)。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13日

附件一: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廖晓霞女士,1961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无线电物理专业。历任江西工学院教师、深圳大明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江泰企业深圳办事处负责人,1998年2月至2007年3月担任公司前身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现兼任欧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奥特迅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奥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深安旭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奥特迅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大埔县深埔电力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奥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担任的社会职务有: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深圳市女企业家商会会长、中国直流电源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理事、深圳市电力行业协会副会长。截至本公告日,廖晓霞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有限公司100%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欧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27,003,6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57%;廖晓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王凤仁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自动控制理论及应用专业,工学博士。历任哈尔滨电工学院教师、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专家,兼任深圳市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奥特迅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凤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黄昌礼先生,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毕业于陕西工学院电气技术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1992年7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甘肃省电力设计院,历任电气室主任工程师、电气室副主任职务;2003年6月至2008年1月从事电力工程设计技术指导自由职业;2008年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昌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翠瑛女士,1959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毕业于玫瑰英文书院,香港财务会计协会会员。先后就职于REGENT EXPORT CO.LTD、 香港鸿图电子公司,现任欧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曾担任本公司监事,2013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翠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郭万达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研究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院长。同时还兼任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发展战略、产业投资和产业基金有专门研究,在综合开发研究院主持过多项政策研究咨询项目,主持过多家上市公司、企业集团发展战略规划项目,出版有《中国制造:世界工厂正转向中国》、《中国宏观经济分析》等著作。

截至本公告日,郭万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张宏图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现任海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日,张宏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李立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毕业于江西大学,历任深圳市商业银行法律顾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科员级)、审判员(副科级)、审判员(二级法官)、审判员(一级法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立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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