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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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6-19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0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0年6月1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到董事5人;董事王凤仁、独立董事顾霓鸿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委托董事廖晓东、独立董事李少弘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秦仁炎因个人原因缺席会议;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部分监事、高管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聘任廖晓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廖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2010年4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1、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组成成员:董事长廖晓霞、独立董事王方华(独立董事)、董事王凤仁、董事王结,召集人:董事长廖晓霞。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成员:独立董事顾霓鸿(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李少弘(独立董事)、董事长廖晓霞、副董事长廖晓东,召集人:独立董事顾霓鸿(独立董事)。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成员:独立董事王方华(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李少弘(独立董事)、董事王结,召集人:独立董事王方华(独立董事)。 4、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成员:独立董事李少弘(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王方华(独立董事)、董事王凤仁,召集人:独立董事李少弘(独立董事)。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聘任廖晓霞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简历详见2010年4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聘任廖晓东先生、王凤仁先生、王结先生、王树先生、袁亚松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同意聘任廖晓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树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凤仁先生、王结先生、袁亚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廖晓东先生、王凤仁先生、王结先生简历详见2010年4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王方华先生、顾霓鸿先生、李少弘先生对以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1、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经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合法。3、同意聘任廖晓霞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廖晓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树为公司财务总监,王凤仁先生、王结先生、袁亚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8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树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开封市燃料总公司会计、开封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8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王树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袁亚松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1991年7月毕业于中国计量学院电磁测量及仪表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南昌市科委职员、深圳江通机电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0年2月起任公司前身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华南片经理、市场部经理、销售副总,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任本公司销售中心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袁亚松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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