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时间: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

奥特迅: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

2、变更原因: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

3、变更内容

(1)将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3)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4)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5)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6)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均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相关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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