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

奥特迅: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2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吴云虹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云虹女士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其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25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7%)。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吴云虹

2、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吴云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2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及之后实施的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9,250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14.05%,占公司总股本

的0.008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时间区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减持时间区间内,如遇法律法规窗口期,则不进行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7、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吴云虹女士作为公司高管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吴云虹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吴云虹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吴云虹女士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吴云虹女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