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0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0年4月1 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表决采取书面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有效表决票3票。监事会主席李强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2007年3月8日至2010年3月7日)并于2010年1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届监事会推迟换届》的议案。经审查,李强武先生、张翠瑛女士符合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资格,同意提名李强武先生、张翠瑛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16日 李强武先生,男,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毕业于西北电讯工程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本科学历,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历任广州无线电厂设计一所工程师、深圳华粤电子器件工业公司开发部工程师、深圳特利兆通信设备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2月起任公司前身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07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现兼任深圳市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强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29%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翠瑛女士,监事,中国香港永久居民,1959年出生,毕业于玫瑰英文书院,香港财务会计协会会员。先后就职于REGENT EXPORT CO.LTD、香港鸿图电子公司、欧华实业,2006年9月至今担任欧华实业总经理。2007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