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9-01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书面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4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52,636,770.0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2%;实现营
业利润2,217,620.0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9.8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02,011.7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91%;基本每股收益0.0472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26,204,515.1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13,852,218.19元。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02,011.7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98,129.3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储备基金1,109,812.93元,按净利润5%提取企业发展基金554,906.46元,按净利润1%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110,981.29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17,606,142.10元,减去2017年度对股东分配4,411,948.00元,截至2018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2,516,622.75 元。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披露前最新总股本220,597,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2元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8年度盈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本预案需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8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发放相应报酬;监事薪酬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认为:公司 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而言交易价格是在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为关联自然人,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50万元(含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详见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9年4月2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