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0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0年3月16日上午 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表决采取书面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有效表决票3票。监事会主席李强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09年度报告》的“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二、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0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09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200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09年度的财务状况。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前三年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 2008 年 2,171.54 4,758.30 45.64% 2007 年 0.00 5,547.90 0.00% 2006 年 6,300.00 4,647.77 135.55% 2、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9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24,222,277.3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储备基金 2,448,468.75 元;按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1,224,234.38 元;按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244,846.88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9,169,126.15 元,减去 2008 年度对股东分配 21,715,390 元,截至 2009 年末未分配的利润为 97,758,463.44 元, 本公司拟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8,576,9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1 元现金(含税),个人投资者和基金扣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 0.9 元现金。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 200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0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09 年度薪酬的议案》; 依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及有关绩效考核制度,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确认了 2009 年公司监事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所示: 2009 年度从 2008年度从 公司净 薪酬总额 公司领取的 公司领取的 利润同 姓名 职务 同比增减 备注 报酬总额 报酬总额 比增减 (%) (万元) (万元) (%) 李强武 监事 19.04 19.04 - 张翠瑛 监事 - - -49.09 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金蕙 监事 12.10 11.6 4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1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10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人民币。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0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九、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关注问题的整改总结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提交的整改总结报告。希望公司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在已落实整改措施基础上,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 3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