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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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3-12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减持计划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云虹女士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750股。

二、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收到吴云虹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止2019年3月11日,吴云虹女士上述减持计划已时间过半,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吴云虹股权激励及权益分派集中竞价交易2018-12-2810.1810,0000.0045%
2019-01-2811.1810,0000.0045%
合计----20,0000.0090%

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吴云虹合计持有股份167,0000.0757%147,0000.06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1,7500.0189%29,2500.0133%
有限售条件股份125,2500.0568%117,7500.0533%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吴云虹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吴云虹女士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吴云虹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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