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0年1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0年1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表决采取书面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会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李强武、金蕙以现场方式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张翠瑛以通讯(视频)方式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实际有效表决票3票。监事会主席李强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关注问题的整改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关注问题的整改方案》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整改方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整改方案切实可行。监事会将督促各职能部门与整改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仔细研究问题根源,认识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改正,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总结报告。 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关注问题的整改方案》请详见刊登于2010年1 月22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关于第一届监事会推迟换届的议案》; 审议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第一届监事会推迟换届的议案》。 为更好的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实现监事会工作的完整性、连续性,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换届将推迟至2010年4月底以前完成,今后监事会换届亦将采用这一原则。 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换届工作完成之前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