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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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9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会表决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8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 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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