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奥特迅: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 2018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刊 登 于 2018年 8 月 28 日 巨 潮 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8年8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865,854.27元的价格收购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电高压”)、深圳市欧立电子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上海奥瀚高压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对手属于本公司关联企业,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廖晓霞女士在奥电高压担任执行董事、董事张翠瑛女士在能间接控制奥电高压的欧华实业有限公司任职,因此董事长廖晓霞女士和董事张翠瑛女士属于关联董事,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事项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8年8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等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