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的进展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08 年 12 月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深圳市宝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光明片区A646-0048 宗地(以下简称“原址”),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二号路与朗山路交汇处 T404-0045 宗地(以下简称“新址”)。上述议案于2009年 1月 16日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通过。 本次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快进行各项审批手续,已于2009 年 6 月 22 日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正式获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于近日破土动工。按照原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为 T+1 (T 为发行当年,即2009 年底),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建设审批时间较预期长,因此建设项目将推迟至2010 年6 月底完工。 二、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情况 自 2008 年下半年以来,公司订单量增加,现有产能不能满足订单的增长,但是,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主体生产厂房建设受到审批手续时间的影响,延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已通过增加租赁厂房方式扩大生产,保证实现产能扩大的需求,使用募集资金用于产能扩大项目实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实现公司产能扩大的需求,全面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确保了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承诺,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