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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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5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下午2: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 司 《 2017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7 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366,535,958.9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4%;实现营业利润 22,059,822.3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50.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40,071.71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2.80%;基本每股收益 0.0673 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070,589,003.1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806,467,089.17元。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40,071.7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6,903,914.2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净利润 10%提取储备基金 1,690,391.43 元,按净利润 5%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845,195.71 元,按净利润 1%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169,039.14 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205,612,828.09 元,减去 2016 年度对股东分配 2,205,974.00 元,截至 2017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17,606,142.10 元。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披露前最新总股本 220,597,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2 元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17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需经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18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相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对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薪酬,独立董事薪酬按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发放;高管根据其各自职务领取相应报酬,董高薪酬情况详见《2017 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廖晓霞、董事黄昌礼、董事张翠瑛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减少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公司 2018 年度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 4.5 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综合授信额度 2 亿元、奥特迅工业园项目贷款授信额度 2.5 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信总额度内选择银行和授信额度,出具与申请和办理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以及申请银行贷款时所需的各种手续。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金额为准,董事会已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与此相关的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资产抵押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1-2017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该事务所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便于股东行使《公司法》所赋予的提案权,将股东向股东大会提交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的持股比例要求从10%调整为3%,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3%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交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名单。据此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正 案 见 附 件 ,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详 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健全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拟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 2018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单次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循环购买相对低风险、短期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滚动投资额不超过6亿元。同时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8年5月18日(周五)下午14:50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4 月) (2)原章程:“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占普通股总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或占普通股总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 现修改为:“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占普通股总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或占普通股总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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