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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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万达)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万达)各位股东、董事: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公司 2017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7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董事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我被选举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视 委托 应出席 现场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会议类型  频)方式参加 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议次数 次数 董事会 4 3  1  0 0  否股东大会 3 3  0  0 0  否 2017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7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序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  发表独立意见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号 间 的董事会届次  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1 2017 年 03 月 27 日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累计和当期对2 2017 年 04 月 25 日  同意  第二次会议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16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3 2017 年 04 月 25 日  同意  第二次会议 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2016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4 2017 年 04 月 25 日  同意  第二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5 2017 年 04 月 25 日  同意  第二次会议 酬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6 2017 年 04 月 25 日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7 2017 年 04 月 25 日  同意  第二次会议 认可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 2016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7 年度日常8 2017 年 04 月 25 日  同意  第二次会议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9 2017 年 08 月 28 日  同意  第三次会议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10 2017 年 08 月 28 日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三次会议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第四届董事会11 2017 年 10 月 25 日  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同意  第四次会议  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投资奥特迅工业园建设项目的独立意12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同意  第四次会议 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13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同意  第四次会议 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三、 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 1、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参加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投资奥特迅工业园建设项目》的议案。 2、任职期间内,本人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等多项议案。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任职期间内,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讨论信息披露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经营管理的核查与监督。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任职期间内,本人主动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前往公司实地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告,加深对公司主要业务运行情况的了解,在考察过程中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意见。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等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高度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六、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郭万达 电子邮箱:guowd@cdi.org.cn 2018 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非常感谢全体股东一直以来对我的信任,同时,也非常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以来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郭万达 2018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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