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迅”)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09 年4月 16 日下午2:0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09 年4月 3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除独立董事王方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表决外,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会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的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08 年度报告正文》。 公司独立董事王方华先生、顾霓鸿先生、李少弘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0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200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见刊登在 2009 年4 月1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请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8 年度报告全文》全文见刊登在 2009 年 4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08 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见刊登在 2009 年4 月1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请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0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8,063,117.50元、营业利润 40,277,113.42 元,净利润 47,582,988.10 元,基本每股收益 0.48 元。 该项议案需提请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前三年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 2007 年 0.00 5,547.90 0.00% 2006 年 6,300.00 4,647.77 135.55% 2005 年 0.00 3,479.73 0.00% 2、200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8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8,357,719.4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净利润 10%提取储备基金 4,835,771.94 元;按净利润 5%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2,417,885.97元;按净利润 1%提取提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483,577.19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6,896,739.60 元,截至 2008 年末未分配的利润为 67,517,223.94 元,本公司拟以 2008年 12 月 31日总股本 108,576,9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2 元现金(含税),个人投资者和基金扣税后实际每 10股派 1.8 元现金。 独立董事对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该项议案需提请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0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发表了如下意见:经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制度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保荐机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奥特迅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奥特迅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0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见刊登在 2009 年 4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请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09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预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09 年度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申请单笔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得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用于:1、向供应商支付银行承兑汇票;2、为客户开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3、借款额度;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廖晓霞女士签署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法律文件;授信有效期为一年。 该项议案需提请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08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08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见刊登在 2009年 4 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请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0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09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且在多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需提请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09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见 刊 登 在 2009 年 4 月 18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袁亚松先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