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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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3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云虹女士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其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5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0.0189%)。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吴云虹 2、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吴云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6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75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及之后实施的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41,750 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9%(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时间区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5 个月内(在此减持时间区间内,如遇法律法规窗口期,则不进行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7、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吴云虹女士作为公司高管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吴云虹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吴云虹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吴云虹女士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吴云虹女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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