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书已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7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参会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会表决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17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