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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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3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7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17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刊 登 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7年8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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