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奥特迅: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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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3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二、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股票简称  奥特迅 股票代码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姓名  吴云虹  郑黎君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办公地址  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 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电话  0755-26520515 0755-26520515电子信箱  atczq@vip.163.com atczq@vip.163.com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元)  137,726,033.08 145,837,643.97 -5.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56,437.91  -8,531,308.80  112.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86,793.65 -8,222,208.42  108.35%益的净利润(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742,966.51 -124,829,944.88 64.96%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8  -0.0387  112.40%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8  -0.0387  112.4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3% -1.10% 1.2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总资产(元)  979,358,258.22 1,000,568,830.00 -2.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92,769,967.33 794,021,601.55 -0.16%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3,185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欧华实业有限  境外法人  57.57% 127,003,614公司深圳市宁泰科  境内非国有法技投资有限公 2.74% 6,046,161  人司深圳市盛能投  境内非国有法资管理有限公 2.70% 5,945,562  人司深圳市欧立电 境内非国有法  1.23% 2,707,970子有限公司 人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1.21% 2,671,900公司深圳市大方正  境内非国有法祥贸易有限公 0.74% 1,621,538  人司万华强  境内自然人 0.36% 788,12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 境内非国有法  0.31% 679,275鑫多因子精选 人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马智勇  境内自然人 0.29% 637,789马晓兰  境内自然人 0.20% 451,899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截止本报告日,欧华实业的股东为廖晓霞女士,其持有欧华实业 100%的股份;盛能投资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说明 的股东为廖晓东先生,其持有盛能投资 100%的股权;宁泰科技的股东为詹美华女士,其 持有宁泰科技 100%的股权;欧立电子的股东为肖美珠女士和詹美华女士,分别持有欧立 电子 80%和 20%的股权;大方正祥的股东为詹美华女士和詹松荣先生,分别持有大方正 祥 90%和 10%的股权,上述自然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无明(如有)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6、公司债券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继续巩固传统电源业务,积极开拓电动汽车充电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3,772.6 万元,同比下降 5.56%,实现利润总额-41.39 万元,同比增长 96.00%,实现净利润 105.64 万元,同比增长 112.38%。 报告期内,面对目前车桩比严重不一致,充电桩整体利用率低,大小充电功率长期共存的局面,公司积极推进基于电动汽车矩阵式柔性充电堆技术的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的落地,该模式能集约资源、功率共享、即充即走、均衡布局,节省城市公共资源,提升城市及电网安全,使公共充电模式成为一种可能。 报告期内,公司已在深圳、北京、西安、广州、衢州、南宁等地积极开展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的建设,深圳多个站点已投入运营,为用户提供了良好的充电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以产品事业部为利润中心的独立考核制度。电源事业部负责公司传统电源业务,在整体电力设施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投资下降的大环境下,积极寻求应对方法,把握旧改项目资源优势,把每个项目落到实处;电能质量事业部在不断完善产品性能的基础上,努力开拓市场,有源滤波器、无功补偿装置等产品的销售局面不断打开;新能源事业部主推新能源充电设备的销售工作,报告期内成功中标国家电网 2017 年电源项目第二次物资采购中的充电桩招标项目、广州竹山停车场等项目,各个地区陆续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相关规划及补贴政策,也将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及上、下游企业的研究合作,积极推进云平台、大功率充电(HPC)、无线双向充放电、故障录波、远程诊断、综合能量管理等的技术研究和综合应用,针对不同行业需求提供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不断加大对现有产品的优化升级,提升产品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专利 17 项,获得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5 项。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优化内部管理。聘请管理咨询机构进入公司,全面优化绩效管理体制建设;从整体战略解码开始,明确企业经营目标,构建企业运营重点,梳理组织构架,对岗位价值进行全面评估;在内部管控方面,继续向管理要效益,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在信息化管理方面,继续优化业务流程,对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完善,提高管理效率。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1)会计估计变更为进一步完善应收账款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有效控制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和实际坏账损失的发生,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和考核,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半年内应收账款不再计提坏账准备,此前半年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 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分别于 2017 年3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7 年 3 月 27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2)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上述会计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要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列报的追溯调整。(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廖晓霞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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