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002227)_公司公告_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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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报告
公告日期:2008-08-0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27 号公告、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8]62 号)等文件精神,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过程 公司收悉深圳证监局深证局公司字[2008]62 号通知后,将文件转发至公司董事、监事及各相关部门展开全面检查。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是否存在 “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等变相占用公司资金问题也进行了重点检查。经检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等问题。 三、公司相关制度的建立及完善情况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内控制度,建立了防范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报告》经公司 2008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公司通过各项规章制度对控股股东行为的规范,以及对货币资金的严格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保护公司资产不受侵犯,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各项管理活动规范、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 8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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