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证监会公告[2008]27 号)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8〕6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奥特迅”)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状况(一)公司的发展沿革、目前基本情况1、公司的发展沿革公司前身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有限”),成立于1998年2月20日。经商务部《关于同意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6]2426号)及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关于同意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7]0012号)文批准,奥特迅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本公司。根据利安达信隆所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06]第A1452-2号审计报告,奥特迅有限以2006年9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81,076,950.17元为基础,按照1:1的比例折为公司股份81,076,950股,余额0.17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于2007年3月12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2007年8月9日公司注册号变更为440301501118729,注册资本8,107.695万元,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29号厂房南座二层D区。公司于2008年3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475号)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万股。2008年4月25日,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750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550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2,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4.37元。此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为108,576,95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242.25%廖晓霞盛能投资欧华实业大方正祥欧立电子宁泰科技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5.23% 62.60% 0.75%1.25% 4.85%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08]52号)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的2,75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2008年5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奥特迅”,股票代码“002227”。2、公司目前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AUTO ELECTRIC POWER PLANT CO., LTD.(2)法定代表人:廖晓霞(3)设立日期:2007年3月12日(4)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29号厂房南座二层D区邮 编:518057(5)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高频开关电源。电力电源设备、无功补偿装置、绝缘监测装置、系统集中监控及相关软件的开发,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6)互联网网址:http://www.atc-a.com(7)电子信箱:atczq@vip.163.com(8)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9)股票简称:奥特迅(10)股票代码:002227(二)公司控制关系和控制链条附注:1. 欧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华实业”);32. 深圳市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能投资”);3. 深圳市宁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泰科技”);4. 深圳市欧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立电子”);5. 深圳市大方正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方正祥”)。(三)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1、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项目 数量(股) 比例(%)欧华实业 67,966,807 62.6盛能投资 5,675,387 5.22宁泰科技 5,270,002 4.85欧立电子 1,353,985 1.25大方正祥 810,769 0.75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小 计 81,076,950 74.67网下配售股份 5,500,000 5.07网上定价发行股份 22,000,000 20.26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小 计 27,500,000 25.33合计 108,576,950 100(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1、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持有公司62.60%的股权,其中欧华实业控股股东为廖晓霞女士,持有欧华实业67.50%的股权。2、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晓霞女士通过控股股东欧华实业间接持有公司42.2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影响公司通过采取制订实施“三会”议事规则、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聘任非家族人员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一系列措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重大事项经营决策均按照各项4规则由公司经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越权控制公司经营决策的情况。(四)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一控多”现象,如存在,请说明对公司治理和稳定经营的影响或风险,多家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情况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资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控股股东欧华实业、实际控制人廖晓霞女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有深圳奥特迅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奥特迅电气”)、深圳市奥特迅传感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奥特迅传感”)、深圳市贝来电气有限公司(简称“贝来电气”)、深圳市奥华源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奥华源电力”)、深圳市奥电高压电气有限公司(“奥电高压”)、深圳市世纪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世纪湾”),各公司具体经营范围如下:公司 经营范围奥特迅电气变压器、分接开关、断路器、互感器、调压器等产品的研发,销售自行研发的产品。奥特迅传感传感器、变送器及其成套监测装置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贝来电气从事机电设备的设计、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1518 号《资格准书》的规定经营);生产电机及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控设备、电子产品、软件产品(不含限制项目)。奥华源电力 电力工程设计咨询奥电高压变压器、高压断路器、调压器、阻抗器、限流器、高压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及大功率整流器的技术开发和销售。世纪湾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审批的项目)上述企业与本公司在机构、资产、人员、财务以及业务等方面彼此独立,在经营范围和其从事的业务方面与公司有严格的区分,在产业链上不存在上下游关系,因此,不构成同业竞争。2、关联交易5公司与控股股东欧华实业、奥特迅电气、奥特迅传感在原材料采购、租赁、商标许可、担保等方面存在关联交易。(1)与欧华实业委托采购原材料交易及避免关联交易的措施截止2008年6月30日以及2007年度、2008年1-6月原材料采购、资金往来余额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关联方名称 2008 年1-6 月 2007 年度采购金额 302.27 376.192008 年6 月30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应付账款余额 302.27 142.77为消除公司与欧华实业间因委托采购形成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于2008年1月4日在香港设立奥特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香港)”),专职为本公司提供在香港地区的原材料采购业务,2008年2月起公司的境外采购业务由该公司完成。公司于2008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公司终止与控股股东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欧华实业间因委托采购形成的关联交易将不再发生。(2)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与奥特迅电气发生的租赁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目前使用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一道29号厂房南座二层D区、A区共计1,000平方米的办公房(其中奥特迅科技租赁200平方米)为向奥特迅电气租赁使用。2006年度公司和奥特迅科技分别支付奥特迅电气租金14.40万元和3.60万元,共计租赁费用18万元,占当年管理费用1,379.96万元的1.30%;2007年度公司和奥特迅科技分别支付奥特迅电气租金43.20万元和10.80万元,共计租赁费用54万元,占当年管理费用1,551.96万元的3.48%;2008年度1-6月份公司和奥特迅科技分别支付奥特迅电气租金21.60万元和5.40万元。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在租赁方面发生的经常性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