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下午2: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李贵才先生、黄瑞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17 年 4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三、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 司 《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2017 年 4 月 27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7 年 4 月 27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四、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6 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360,965,806.28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00%;实现营业 利 润 1,099,082.73 元 , 较 上 年 同 期 减 少 69.46%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9,115,523.23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67%;基本每股收益 0.0413 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资产为 1,000,568,830.0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794,021,601.55元。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五、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15,523.2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841,833.7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净利润 10%提取储备基金 1,984,183.37 元;按净利润 5%按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992,091.69 元;按净利润 1%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198,418.34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99,033,634.58 元,减去 2015 年度对股东分配 4,409,988.00 元,截至 2016年末未分配的利润为 200,564,476.41 元。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披露前最新总股本 220,597,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1 元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16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需经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六、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相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2017 年 4 月 27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七、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公司对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发放薪酬;高管根据其各自职务领取相应报酬,董高薪酬情况详见《2016 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4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八、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责任重大,能推动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为更好地激励独立董事勤勉尽职,公司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实际情况,将独立董事津贴由 8 万元/人/年(税前)提升至 10 万元/人/年(税前),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4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九、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27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廖晓霞、董事黄昌礼、董事张翠瑛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4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十、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减少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公司 2017 年度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信总额度内选择银行和授信额度,出具与申请和办理授信相关的各项文件,以及申请银行贷款时所需的各种手续。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与此相关的合同及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十一、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 2017 年 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还刊登在 2017 年 4 月 27 日《证券时报》。十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7年5月18日(周四)下午14:30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7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